常見問題 / 期滿續聘及期滿轉換
新雇主應於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前與外籍勞工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文件,並於簽署日起3日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及於簽署日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勞動部申請核發接續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