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會在每年2、5、8、11月20日前收到上一季應繳納的就安費繳納§帳單繳納期限為該月25日前,得寬限30日。寬限期滿仍未繳納就業安定費,每逾期一日加徵未繳金額百分之0.3滯納金,並以未繳...
外籍勞工的住宿地址變更後,雇主要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外籍勞工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縣市政府勞工局;並向變更後所在地之縣市移民署§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雇主如果未辦理,會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緩...
如果外籍勞工連續曠職3天失去聯繫,雇主要在3天內以書面通知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移民署專勤隊及警察機關,並副知勞動部。書面通知時記得要準備下列文件:陳報函(包刮外籍勞工基本資料國籍等等)招募...
雇主在外籍勞工入國後15天內,必須向勞動部辦理聘僱許可,如果沒有在期限內辦理,又繼續僱用外籍§勞工工作,會處以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的罰緩,並且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
雇主應於外籍勞工入國後3天內,到申請許可工作地點所在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如果沒有按時辦理,會被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緩,並且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相關文...
雇主應於外籍勞工入國後3天內,到申請許可工作地點所在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如果沒有按時辦理,會被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緩,並且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相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