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移工(外勞)入境需要加做傷寒§檢查(糞便培養)及傷寒症狀問診,檢查結果要記得送勞動部,以利核發聘僱許可。傷寒檢查結果,不作為健康檢查合格與否判定之依據。...
為避免外籍§勞工於短時間內重複接受健康檢查致增加其負擔,逐新增本項規定。範例:外籍勞工之工作起始日為109年2月1日,其滿6個月之日為109年8月1日,如該名外籍勞工於109年3月2日以後有...
雇主前往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辦理『雇主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時,應先行檢核所聘外籍勞工之前次健檢日期,如該名外籍勞工所聘僱許可之工作起始日距離前次健檢日(包括入國3日健檢、定期健檢及補充...
雇主沒有安排外籍勞工辦理健康檢查或沒有於15日內將複檢診斷§證明書函報當地衛生局,會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以下的罰緩。如果已經收到衛生主管機關通知辦理,卻依舊沒有前往辦理,則會廢止部分或...
外籍勞工入國後,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18、30個月的前後30天內,雇主應安排其至醫院接受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結果如有不合格項目者,於其完成治療或治療在檢查後,雇主應於15日內檢具完成治...
初次入國的外籍勞工,在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需辦理健康檢查。入國3日健檢因故未能依限辦理者,得於延長3個工作日內補行辦理。相關指定醫院可電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防疫署防疫專線:1922或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