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製造工與營造工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僱主或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勞工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標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