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機構看護工
養護機構自然人負責人§變更後,新負責人只要在許可登記起60日內向勞動部辦理接續聘僱就可以了。但如果沒有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就算是違法僱用喔!2.屬法人之養護機構負責人變更,則須向勞動部申請資料異動。